律师有风险,代理需谨慎五致肖之娥

2024/8/2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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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中旬的时候,因为江州许妈房产案在浔阳开庭,马洪涛马大律师一鸣惊人,引来国人群起而攻之,笔者也写了两篇文章:7月19日,《也说律师的职业道德》;8月15日,《律师何以会成为高危职业?》。

但一直以来,无良律师似乎并未绝迹,一直都在,且愈演愈烈,大有层出不穷之势——

在吴亦凡案中,事主一被刑拘,长期代理其案件诉讼的朱晓磊律师,立马给当年被他代理而判罚的20岁农村小伙王吉胜退回1万元,让人浮想联翩;

在许妈房产诉讼案中,马大律师的绝佳表现和卓越功绩,就不用多说了;

根据南方周末的相关报道,9月18日,代理杜妈诉讼事务的律师付健,在整个庭审过程中,只在关于杜妈准生证的争议中,原告代理律师提出,医院住院生产时,所持的是一个假准生证。而杜新枝的代理律师认为,原告并没有看到过杜新枝当年的准生证,不能凭推断就认为准生证是假的。

——这一回合的较量,给吃瓜群众的感觉就是:任你是怎样有名、大牌的律师,只要代理的是杜妈一方的官司,那绝对是水牛掉井里——有力使不上!

无独有偶,这不,付健还没卸任,又蹦出来两位大律师:徐昕和肖之娥。尚没接触实火,甚至可以说,连案件的来龙去脉尚未了解清楚,小作文就发得不亦乐乎。结果,导致错换人生案的新一轮话题再一次火爆!

为什么啊?

在笔者看来,律师是要拓展自己的业务,给人代理诉讼不假,这也是国家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但关键要看你找的是什么人!常理,诉讼双方一定有一方是过错方,如果不问青红皂白,只为律师费代理官司,那我觉得这律师就做得太不地道了!

毕竟,过错方很难占理,即使在细枝末节上十分理强占一二分,律师代理可以从一定程度上减轻过错责任,降低经济损失,但案子大方向是错的,硬要强词夺理,只为赚取高额律师费,这也未免太浪费法律资源,做人太没良心,太不地道了吧?!

现在司法改革,政法整顿,在走正常司法程序的同时,提倡庭前和解,且有专门的办事机构。我觉得有良知的律师,更大的价值就在这里!向过错方当事人动之以人情,晓之以法理,能撤诉的尽量撤诉,能和解的尽量庭前和解,让那些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人在公堂前及时止步,以便降低经济损失,减少资源浪费,避免激化矛盾,促成社会和谐,让我们的生活少一些烦人的阴霾,多一些宜人的阳光!

这才是一个正义、理性的法律业内人士应持的态度!

如果都像马洪涛、肖之娥那样,没理强占三分,信口雌黄,狗急跳墙,罔顾法理人情,胡搅蛮缠,撒泼打滚,那么丢的只能是自己人,毁的只能是自己的声誉,影响的只能是国家法律的公信力!

曾几何时,律师竟也成了高危职业,代理诉讼一定要做到心明眼亮,千万别把自己给搭进去!马、肖几位大律师,你们说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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