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小哥有乙肝,饭你还敢吃吗很多医生都不
2018-9-20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次神经医学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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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肝”的委屈,也许连很多医生都不了解……
近些年外卖越来越成为了现在人们的主要用餐方式,也催生了非常多的外卖骑手,他们穿着蓝色黄色的衣服,骑着电动车穿梭在城市的大街小巷中。外卖不但方便了很多人的就餐,也给那些没有太多专业本领人提供了一个赚钱养家糊口的机会。
就在前段时间,一位在工地上班的工人,想要利用空闲时间兼职送外卖来赚些额外的工资。但是他在外卖平台注册申请的时候,一项平台的外卖员资格规定把他难住了。因为这位工人是一个乙肝病毒携带者,而平台的规定中,不允许患有病毒性肝炎注册成为骑手。在之后的媒体调查中,不止是这个工人注册的外卖平台,市场上的其他几家都有同样的对于病毒性肝炎患者拒绝录用的规定。
这一下让网友们吵开了锅,一部分人认为外卖平台的做法没有问题,为了顾客的健康,必须要把可能的风险都规避掉,而这些风险其中就包括了患有病毒性肝炎的患者。也有一部分网友认为,这个规定完全是因为没有医学常识而作出的错误的带有歧视意味的规定,并没有把病毒性肝炎的类型分清楚,属于一杆子打翻了一船人。那么到底这个规定是缺乏医学知识还是一项确实需要的规定呢?我们就要从病毒性肝炎的传播途径来说起了。
病毒性肝炎分为五种类型,而其中的乙肝,全称是乙型病毒性肝炎也是在外卖平台的规定中,有着歧视意味的一种。乙肝是一种嗜肝病毒,是一种具有传播性的病毒。我国其实是一个乙肝大国,全国的乙肝病毒携带者高达1亿人之多,也就是你在大街上遇到了10个人,其中一个人就带有乙肝病毒。
不知道从何时起,人们对于乙肝有着深深的误解和恐惧,仿佛感染了乙肝就像是感染了艾滋病一样。认为像是被一个吸血鬼缠上,需要终身吃药,这也让乙肝仿佛成了一个绝症。在小孩子升学、求职或者是结婚生子方面,患有乙肝的患者都会没办法享有正常的权益,甚至是被无情拒绝。在两年前,一位19岁女生,因为检查中被确诊为“大三阳”而选择了烧炭自杀,这就是因为人们对于乙肝的无知和误解。
首先乙肝病毒的携带者和乙肝病毒的患者就有很大不同,乙肝病毒携带者严格意义来说并不属于乙肝病人,并没有什么明显的症状,他的肝功能正常,甚至不需要进行抗病毒治疗。
人们对于乙肝的恐惧主要在于它的传染性,把它的传染性想象的过于强大,前卫生部新闻发言人邓海华曾公开表示,乙肝是血源性传播性疾病,日常生活和工作接触不会传播乙肝病毒。乙肝的传播途径为母婴、血液和无保护措施的性行为。很多人误认为和乙肝病毒携带者一起吃饭就会被传染,其实乙肝病毒不是胃肠道传染病,它对于食道、口腔和消化道没有任何兴趣,所以如果家中有一个乙肝患者,也不用分餐,平时生活中的吃饭握手拥抱都不会有任何传染的风险。也有很多人很恐惧蚊子,确实蚊子可能会传染一些疾病,但是却不包括乙肝病毒。因为乙肝病毒在蚊子体内的存活时间只有48小时,而蚊子的吸血周期时72小时,就算在存活时间内叮咬了第二个人,传染的几率也是微乎其微。
明年是猪年,很多年轻爸爸妈妈都想要在明年生一个金猪宝宝,而乙肝也是成了很多人不敢生孩子的一个障碍。其实目前并没有通过精子和卵子可以遗传乙肝的证据,只要母亲在怀孕前做好充分的准备,新生儿出生之后及时的接种病毒预防疫苗。并不会把乙肝病毒传染给孩子,顺产和母乳喂养等行为都不会造成新生儿感染乙肝病毒。
事实上,在官方法规和条例中,早就有对于乙肝等疾病的描述。在年出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也就是说乙肝并没有被列入不得从事相关食品的疾病中。在最近的念推出的《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目录》则明确为“病毒性肝炎(甲型和戊型)”。近年来各地卫生部门在健康证检查中,陆续不再要求进行乙肝项目的体检。
所以外卖平台中对于病毒性肝炎的描述没有明确的分出疾病的类型,这对于乙肝患者和携带者是带有歧视意味的,同时还有可能会让人们对乙肝产生恐惧和误解。虽然食品行业是比较特殊的,需要严格的管控不能马虎,但是也不能歧视任何一个群体。不要带有有色眼镜看各种肝炎患者,也不要过度解读平台的规定内容,给两方都有起码的理解和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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